自从有了房地产,业主与开发商的抗争就从未停止过。开发商逾期交房、逾期办证、喷泉广场变停车场、楼间距、绿化,每个造成侵权的业主都努力过、抗争过,结局无论好坏,都会被房价的持续攀升的喜悦所掩盖。

面对实力悬殊的专业化房产团队,小业主的力量确认单薄,在出现纠纷时,较量还没有开始,同开发商的初次接触就容易陷入第一个大坑,这个坑就是开发商工作人员的身份问题,一句话:和你谈判的人是否能代表开发商?

看到这里你可能不屑一顾,甚至直接狂喷:你这个律师一看就不专业,我们去和开发商谈判,对方还不能代表开发商?在这里郑重的告知你,真要出现问题,和你谈判的、你认为是开发商的人,还真不一定能代表开发商。

通常你购买了开发商的房子,平常和你联系的一般是售楼处销售人员、办理贷款、办理产证的人员,所以一旦出现问题,你也就是联系他们。

他们通常先了解一下你的情况,答应帮你处理或者帮你找公司负责这部分业务的人员处理。如果事情不是很复杂,又不会损害开发商的利益,他们也会给你解决掉。

但是如果是关系到开发商利益的重大事项,比如要求开发商支付违约金、退房退款等,你一般会陷入到开发商的拖延战术中。

而且在多次交涉中,如果你取得对你有利的证据,比如录音录像、签订的补充协议、承诺书等等,一定要让开发商敲章确认,否则都面临对方全盘否定、不被认可的尴尬境地。

从法律上看这些和你谈判的人员身份问题。这些人通常都是一般工作人员、销售代表、中介公司、贷款公司等人员,只是背靠开发商便于开展工作,真要出现问题都不会正面承担的。而且开发商也会否认,名片、工牌都可以伪造,社保、公积金流水都不在开发商,所以,法律上也很难认定他们的行为是否能代表开发商。

老王律师建议:对于事关重大的事项,在和开发商谈判的过程中,一定要核实对方身份,要求出具授权委托书,签订的书面文件时一定要让开发商敲章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