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农村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处理的一般思路 2024.03.12 老王专栏 0 评论已关闭 218 上海房产律师,上海房地产律师,上海房产纠纷, 上海农村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1.卖给本村村民,合同合法有效 2.卖给非本村村民,尚未交付,合同无效 3.卖给非本村村民,居住至今,对合同效力可不表态 4.卖给本村村民,遇到动迁,按7:3比例分配 5.非本村村民,即使合同无效,也无需腾房 转载原创文章请注明,转载自: 房法网 - 上海农村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处理的一般思路 (http://www.cnlaws.com.cn/archives/2221) 0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