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场景:

1.房东将出售的房子包装一下,来吸引客户购买,通常购买者多为年轻人,一般是自己没有经验、图方便、省去装修麻烦。

2.为了赚取房屋差价的房产中介及相关炒房群体,与房东签订独家、包装修的协议。

无论上述哪种情况,都是为了追求利益的最大化。所以,在装修过程中偷工减料、利用廉价材料,甚至改动房屋结构,最终导致购买的房屋中看不中用。

二、法律分析:

  1.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原、被告签订的《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和《补充协议》,是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对合同当事人有法律约束力。
  2. 以欺诈手段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系一方当事人因为另一方当事人的欺诈行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作出错误的意思表示。就本案而言,买方的真实意思表示为购买涉案房屋,且合同约定的房屋位置、交易金额、过户时间均明确,故签订合同的行为不构成欺诈。明知涉案房屋在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刚装修完毕仍然决定购买,并非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签订合同的行为不构成重大误解、显失公平。
  3. 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当事人则享有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权利。室内空气甲醛超标系影响生命安全和健康安全的情形,应当属于法律规定的“严重影响正常使用”的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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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总结提示:

  1. 购买二手房尽量购买毛坯房、或者装修多年的房屋,要么自己继续居住使用、要么拆除旧装饰重新装修。
  2. 遇到刚刚装修尚未入住的房屋尽量谨慎小心,以防被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