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执行是为了确保人民法院的生效裁判文书得以实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切实的维护。一个案件胜诉后,如果不能执行到应得的利益,在一般当事人看来几乎没有意义。

因此,在法院裁判文书生效后你可以这样做。

1.当事人的自动履行。法院判决书对于支付履行的案件一般会明确支付时间,比如: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付清。判决书生效时间如果你自己不懂可以咨询专业人士或者向出具判决书的承办法官查询;如果你略懂你可以先了解清楚案件所处的审判阶段是一审、二审?如果是一审要有15天的上诉期。然后确认是否送达给对方等等因素。最后确定判决生效的具体时间。

2.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这是进入执行阶段的第一步,管辖法院的选择、当事人的变更、执行行为的异议等,和当初起诉立案、开庭的复杂程度不相上下。

3.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执行措施。

如果审判阶段没有采取财产保全措施,这时你可以根据掌握的线索,要求法院采取措施,来保障执行的实现。

4、实时采取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出入境、限制高消费等措施。

被执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二)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三)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四)违反限制高消费令的;

(五)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六)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5、督促法院采取强制执行变价措施,尽快变现受控财产。

措施包括拍卖、变卖、以物抵债三种,拍卖是优先适用的,目的在于将所得变现价款清偿或者分配给债权人。

6、积极的参与分配,争取自己的应得利益。

实践中,一项财产可能有多家债权人在主张分配权利,这个时候你要依法主张自己的权利,实现自己利益的最大化。

看到这里,估计你再也不会认为强制执行就是到法院执行立案这么简单了。

所以,在一个专业的律师眼里执行和审判同样重要。

作者:王俊伟 上海欧泽律师事务所 微信:18817777148